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试的通知
各培训机构: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现将我省2016年第三次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名称
本次统考岗位为施工员(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质量员(土建、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市政工程)、安全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标准员、劳务员8个岗位。
二、考试安排
1、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考时间安排表
序号 | 考试日期 | 岗位名称 | 考试片区 |
1 | 12月17日 | 施工员、标准员 材料员、机械员 | 南昌、九江、景德镇、上饶、鹰潭、抚州 |
12月18日 | 安全员、资料员 质量员、劳务员 | ||
2 | 12月24日 | 施工员、标准员 材料员、机械员 | 南昌、萍乡、 宜春、新余、吉安、赣州 |
12月25日 | 安全员、资料员 质量员、劳务员 |
2、考试科目及考试时间
各岗位统考科目均分为《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两门,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具体考试时间为:
《专业知识》 上午9:00-11:00
《专业技能》 下午14:00-16:00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身体健康,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不超过55周岁。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自愿报名参加相关岗位的考试。
1、土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一年以上;
2、土建类相关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二年以上;
3、土建类专业中职学历,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三年以上;
4、土建类相关专业中职学历,从事与本岗位相关工作经历四年以上;
5、完成了为期一年职业实践(含企业顶岗实习、校内实训等实践环节)的应届毕业生(仅限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准备案的建设类高职院校的学生)。
四、报名
1、报名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社会考生可以到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建设类培训机构报名,符合报考条件的院校应届生统一到本校培训机构报名。报名时应携带《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考试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或学生证)(原件、复印件)、一寸免冠白底近期彩色照片2张。
2、资格审查
各培训机构负责考生资格审查,按要求严格把关,考生提交的报名表等相关材料由各培训机构留存以备核查,并将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信息录入《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培训考试发证情况一览表》,于培训前上传省城乡建设培训中心备案。
五、考试
(一)考试内容
《专业知识》考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专业通用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考试内容包括岗位知识和专业实务。
(二)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笔试、闭卷方式进行。考生在答题卡上作答,答题时必须使用2B铅笔填涂。
(三)准考证
1、准考证编码规则
准考证实行11位编码,编码规则如下:
** ** *** ****
批次码 机构代码 岗位代码 排序号
①批次码两位,本次考试批次码为08。②机构代码两位,各培训机构代码不变,按原代码编排。③岗位代码三位,按照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等确定代码号段。具体为:土建施工员101、装饰装修施工员102、设备安装施工员103、市政工程施工员104,土建质量员106、装饰装修质量员107、设备安装质量员108、市政工程质量员109,材料员111,机械员112,劳务员113,资料员114,标准员115,安全员131。④排序号四位,由各培训机构按岗位名称分别编排。⑤编排准考证时应打乱考生原报名顺序,同单位的考生不得安排在前后左右。
2、准考证打印与发放
各培训机构在考试前7日内按统一格式打印准考证并发放给考生。
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考工作关系到广大参考人员和相关单位的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各单位要精心组织,加强管理,严格按照统考要求,严肃考风考纪,确保考试公平、公正,切实维护考试的权威性与严肃性。未尽事宜,详见《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专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和《江西省建筑与市政工程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方案》。
2016年11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