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规格
专业培养规格:药学本科 (专科起点),两年制,三年业余学习,最短学习年限不低于两年半。
二、培养目标
培养医药事业发展需要的、重点面向基层的,具备药学学科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够在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环节从事药学服务的大学本科的职业性应用型高素质药学人才。
在业务知识和能力方面:
(1)具有本专业所需的基础医学、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及相关法规和人文学科知识。
(2)具备一定的指导合理用药的能力,既能够参与临床合理用药,也能够指导患者合理用药。
(3)具备一定的药品质量监督管理、处方审核及监督调配,提供用药咨询的能力。
(4)具备一定的药学信息素养,跟踪药学领域的发展状况和相关学科的新知识的能力。具有一定的医药市场调研、药品营销的能力。
(5)具有一定的自主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够不断学习和接受新知识。
授予学位:理学学士。
三、课程模块设置
本专业共设置 6个模块,分别是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通识课、专业拓展课、综合实践。
1.公共基础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 11学分,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 11学分。
(1)必修课:国家开放大学学习指南、英语Ⅱ (1)、英语Ⅱ (2)、计算机应用基础 (本)。
(2)选修课: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学位论文指南、英语Ⅲ (1)、英语Ⅲ (2)等。
2.专业基础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10学分,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 10学分。
(1)必修课:分析化学(本)、药理学(本)、实用统计学。
(2)选修课:药物化学(本)、医学生物化学(本)、细胞生物学、病理生理学、医学心理学、人际交流与沟通。
3.专业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22学分,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 22学分。
(1)必修课:药剂学(本)、临床药理学、药物治疗学(本)、药事管理与法规(本)、调剂学(本)、药学信息检索。
(2)选修课:临床医学概要、医学伦理学、药物经济学、医药商品营销学、药物分析化学、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文献检索、医药电子政务、医药企业管理、中医药学概论(本)。
4.通识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 0学分,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 2学分。国家开放大学设置统一的通识课程平台,所有开放教育专业适用此平台的课程;通识课模块课程不得免修免考;已取得国开毕业证书的学生,若再次注册学习国开相关专业,原修专业已注册过的通识课程,在新修专业中不得再次注册学习 (在教务管理系统中此类课程将不能实现注册)和申请办理课程免修免考,此模块的最低毕业学分通过修读本模块的其他通识课程获得。
5.专业拓展课
该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为 0学分,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为 0学分。选修课:药物简史、循证药学、药物研究与开发、药学英语和医药企业文化等。
6.综合实践
综合实践包括毕业实践和毕业论文,统设必修,共 8学分。
药学本科毕业综合实践环节包括毕业实践和毕业论文两部分。毕业实践10周, 5学分;毕业论文8周,3学分。凡修完全部专业主干课程,已修课程学分达到课程总学分80%以上的学生,均可参加毕业实践。根据学员从事工作岗位情况以及职业发展需求,进行实践。
综合实践要求: 加强岗位实践,培养学员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的基础医学及药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应用于医药工作实践;提高用药咨询与指导合理用药的能力;提高获取、利用和分析信息的能力;掌握科学研究的基本步骤和方法;具备初步的科研论文撰写能力。
(1)毕业实践
在医院工作的建议以医院药剂科的实践为主,在药品流通领域工作的建议以社会药房等企业的实践为主。
毕业实践由开设本专业的国开分部负责,成立药学专业综合实践环节领导小组,根据国家开放大学制定的药学专业实践环节教学大纲(另附)制定实施计划,确定指导教师,指导毕业实践。毕业实践完成后,对学员成绩的鉴定和评语,应由指导教师和实践单位共同填写并签字盖章。
(2)毕业论文(详见毕业论文写作要求):
1)科研论文:科研论文是指经过选题、研究设计、资料收集与分析,得出研究结果,对结果进行合理的解释,得出结论,并将整个研究过程及研究结果按照规范的书写格式撰写的论文。
2)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是作者针对某一主题,在阅读大量相关的原始文献后,对其数据、资料和观点进行归纳、总结、对比、分析和评价,而写成的一种专题性的学术论文。
特别说明:文献综述不能用于学士学位申请。
7.补修课
非医、药学专业专科生,注册药学本科专业学习,须补修国开药学专科专业中4门相关医药学课程,即: 医用基础化学、人体解剖生理学、医学免疫学与微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每门课3学分,共12学分。化学专业专科毕业生可免选医用基础化学课程,补修:人体解剖生理学、医学免疫学与微生物学、病理学与病理生理学,共9学分。
8. 统设必修课参加国家开放大学统一考试,选修课中选用国家开放大学统设课程,国家开放大学可提供相应的资源、教学及考试服务。
9. 专业规则表中各课程开设学期是根据专业知识结构提供的课程先修、后续关系确定的,制订实施性教学计划时应注意参考。国家开放大学据此提供各学期课程教学支持服务。
10.本计划中分析化学、药物化学、药理学、药剂学、临床药理学、药物治疗学、药事管理与法规课程是国家执业药师考试内容。
四、毕业规则
本专业最低毕业总学分71学分。各模块毕业最低学分依次是:公共基础课11学分,专业基础课10学分;专业课22学分,通识课2学分,综合实践8学分,其余学分学生根据需要在各模块中任选。各模块国家开放大学考试最低学分之和为45学分。
非医、药学专业专科毕业生注册本专业学习,毕业最低总学分为71学分加补修课学分。
学位授予依据国家开放大学学位实施办法实施。